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5

165.最后,我与这

165.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并且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看上去和世人的一样。他们更不能相信,那时他们会穿着衣服,有房子和住处。这完全是由于以下事实:地球上绝大多数人基于身体感官印象思考,因而不相信无法看见和摸到的任何事物的存在。他们当中很少有人从外在感官印象退出,然后转向内在印象,从而被提升到能觉察这类内在印象所在的天堂之光。正因如此,他们对于他们的灵魂或灵是一个人没有任何概念,反而认为它就像风,空气或含有某种生命之物的无形气息。这就是为何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的末了才能复活的原因;他们将这世界的末了称为最后的审判,并认为,他们的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分散到四风中,但仍能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和灵重新联合。

我补充说,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我所说过的,那些基于外在感官印象思考的人,若不通过重新进入他们在世时所携带的肉体,就无法对他们那以人的形式作为一个人活着的灵魂或灵形成任何概念。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会因无法理解而发自内心拒绝复活和永生的教义。不过,关于复活的这种思维有这样一个好处:他们信死后的生命。其结果就是,当他们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不再像以前那样基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基于感官印象进行思考时,就会相信他们死后立即复活。

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他们希望死后怎样在那里生活,并把他们有关最后审判的教义抛到一边。我告诉这些灵人,我如何好几次惊讶地发现:当那些有信仰的人谈论死后的生命,以及他们即将死去或已经死去的朋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都认为他们的朋友死后立即活着,或像人一样活着。可就在他们开始谈论最后审判的那一刻,这种观念就变成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他们认为这肉体必与他们的灵魂重新联合。

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就是一个灵;身体及其所有部位的生命皆来自灵,而非身体本身。他们不知道,灵才是真正的这个人,并具有人的形式,只是不为肉眼所见,但能被灵眼看见。也正因如此,当人之灵的视觉通过移除肉体视觉而被打开时,天使就会作为人被看见。天使就这样向古人显现,如圣言所述。我曾与一些灵人有过几次交谈,这些灵人在世为人时我就认识他们。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他们闻听此言,一想到与肉体结合,就远远地跑开了,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感到震惊。

属天的奥秘 #10129

10129.“坛就成

10129.“坛就成为至圣”表属天国度,就是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这从“坛”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10123节);“至圣”是指属天良善,或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此处“坛”表示属天国度,“至圣”表示那里的良善,是因为在属天国度所接受的良善是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接受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国度从主接受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以及9680, 10068节的阐述)。
  “祭坛”代表属天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帷帐外的会幕”代表属灵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对邻之仁的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属灵国度的良善,或属灵良善被称为“圣”;但属天国度,或属天良善被称为“至圣”。属天良善,也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被称为“至圣”,是因为该良善是主直接流入众天堂所经由的渠道;但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则是主通过属天良善间接流入所经由的渠道(9473, 9683, 9873, 9992, 10005节)。之所以说“流入”,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从那里流入(10106节);然而,祂仍作为一而存在于众天堂里面。
  “至圣”表示属天良善,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至圣”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在摩西五经:
  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出埃及记26:33, 34)
  由此明显可知,“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外的帐幕的一部分,“至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内的一部分。帷帐之外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中间天堂;帷帐之内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天国度(参看9457, 9481, 9485, 10001, 10025节)。帷帐之内的帐幕的那部分被称为“至圣所”(利未记16:33)。由于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和它上面的施恩座代表至内层天堂,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所以帐幕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约柜所在之地,也被称为“至圣所”(列王纪上6:16; 8:6)。
  饼和素祭因表示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故在摩西五经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这脸饼(或陈设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在圣处吃的,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至圣的。(利未记24:9)
  “脸饼(或陈设饼)”表示属天良善(参看9545节)。又: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利未记2:3, 10)
  由无酵饼、无酵糕饼,以及调油的无酵薄饼构成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或爱之良善(参看4581, 9992, 10079节);“献与耶和华的火祭”表示神性之爱(参看10055节)。
  民数记:
  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都为献与耶和华的至圣之物,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民数记18:9)
  这类素祭之所以被称为“至圣之物”,是因为这些祭物表示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在纯真之良善的状态下实现的;这良善也是属天良善。这解释了为何赎罪祭和罪愆祭献上的是母羔羊或公羔羊,或公绵羊,或小公牛,或斑鸠,这从利未记第4章和第5章清楚看出来;这些动物表示这种良善。这种良善由“羔羊”(参看3519, 3994, 7840节),“公绵羊”(参看10042节),“小公牛”(参看9391节)来表示;它由“斑鸠”来表示,这从圣言中提到这种鸟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从邪恶中洁净和重生在纯真的状态下实现(参看10021节)。因此,这些祭物在利未记(6:17; 7:6; 10:17; 14:13)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利未记:
  素祭要在坛旁吃,因为这是至圣的。(利未记10:12)
  前面说明,燔祭坛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以及天使和世人的接受。因此,论到燔祭坛,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这膏油抹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触着它们的都成为圣。(出埃及记30:29)
  香,其中一点要放在会幕内法柜前,也被称为“至圣”(出埃及记30:36),因为它表示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的属天良善,还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9475节)。以西结书:
  这是殿的律法:在山顶上,殿四围的界限都是至圣的。(以西结书43:12)
  殿与它周围的界限之所以都被称为“至圣”,是因为“神的殿或家”表示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3720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在山顶上”,因为“山顶”具有同样的含义(6435, 9422, 9434节)。
  但以理书:
  为人民和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这论及主的降临,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唯独祂是圣者,就其人身而言,祂也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至圣者”。就其神性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参看9954节);唯独祂是圣者(9229节);祂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之所以属天良善是“至圣的”,而属灵良善是“圣的”,是因为属天良善是至内在的良善,因而也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而属灵良善是从这属天良善发出的良善,因而是中间天堂的良善。这良善在它含有属天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从而是圣的;因为属天良善流入属灵良善,孕育它,生出它,如同父亲生出自己的孩子。“属天良善”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属灵良善”是指从主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至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直接与其他人结合。但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间接相结合;祂在这良善含有从主获得的爱之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将自己相结合。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仁之良善里面,也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信之良善里面;因为这种良善从主流入。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爱邻舍,并出于爱而向他行善,只能靠主;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信神,只能靠主。因此,当承认主并爱邻时,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无论此人如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7-40)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仁之良善里面,事实上就是这良善,即便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并没有意识这一点。“弟兄”在最近似的意义(内在历史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主的“弟兄”是指在其一切形式中的仁之良善本身(参看5063-5071节)。
  

属天的奥秘 #2719

2719.本章首先论

2719.本章首先论述了变成神性的主的理性,该理性由以撒来代表;然后论述了与祂分离的纯人类理性,该理性由埃及人夏甲的儿子来代表;接着论述了属灵教会,该教会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得救,由夏甲和她的孩子来代表。现在论述的主题是要服务于该教会的信之教义,即:基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的纯人类理性观念与它联合,这些观念由“亚比米勒和非各”来代表,这种联合则由亚伯拉罕与他们所立的“约”来表示。这些理性观念都是来自人类起源,而非神性的表象。它们之所以与信之教义联合,是因为没有它们,属灵教会就不能理解教义,因而不会接受它。如前所示(2715节),与属天教会成员相比,属灵教会成员住在模糊中;因此,教义被笼罩在诸如符合人类的思维和情感,并且没有激烈冲突到神性良善无法在其中为自己找到某种器皿地步的那类表象中。由于26章(3356-3471节)会再次论述亚比米勒和一个约(不过,这约是他与以撒立的),内义上的主题则是第二次添加到信之教义上的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所以我只是概述一下关于这个主题的内义内容。该主题在对26章的解释中会变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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